·与客户进行深入沟通,充分考虑客户的理财总体目标、收益预期、风险承受意愿和能力(如填写《客户资料登记表》、《权益须知》、《风险承受能力客户调查问卷》)、流动性安排等个性化需求。
方案设计
·根据客户需求,并结合我们对市场未来整体走势的判断,确定最为适合客户的理财方案。
签订合同
·客户作为委托人,与我们(即资产管理人)和托管银行签订三方合同。
合同备案
·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,向证监会提出合同的报备申请,并取得证监会出具的无异议函。
注:专户“一对多”业务,在合同签订前需将合同草案在证监会备案、再进行产品推介活动。
账户开立
·我们全程负责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。账户为独立的三方联名账户,因此不会影响客户现有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的使用。
投资运作
·账户开立完毕后,客户(即委托人)应及时将初始委托资产足额划拨至设立在托管行的资金账户,并指示托管行于收到初始委托资产的当日向我们(即资产管理人)发送《委托资产起始运作通知书》,经我们确认签收后的下一工作日作为委托资产运作起始日。
温馨提示:“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风险等级评价体系,可联系客户经理提供”。